庭讯内容显示,李伟光将受害者斩首、挖出内脏、吃其人肉,还割下受害者的鼻子、嘴唇及耳朵放进裤袋。
来自埃德蒙顿的李伟光(40岁),在这起案件中被控二级谋杀罪。
22岁死者的朋友确认死者是麦克莱恩,在埃德蒙顿的嘉年华会上班,事发时搭乘巴士返回温尼伯的住家。
警方看到嫌犯吃人肉
李伟光周二出庭时,庭上的人听到他说:“请杀了我。”
检察官说,7月30日当天,警方接报迅速赶抵现场,包围停在一条荒凉的公路上的巴士,看到了李伟光正吃下死者的肉。
庭讯指出,李伟光砍下死者的头,将死者的一只耳朵及一些肉割下,并提着头颅逗弄警方及旁观者,他拒绝走下巴士,并且高喊:“我要永远留在巴士上”。
检察官达尔敏说,麦克莱恩被刺了20至40下。
庭讯指出,李伟光和警方对峙3小时后,将一把刀及剪刀从巴士破窗扔下,之后跳下巴士,被警察制服。
裤袋内发现死者器官
警方在李伟光的裤袋内发现从死者脸上割下的一些器官。
据报导,李伟光于2004年抵达加拿大后大多单独工作,包括派报及担任教堂管理人。
认识李伟光的人都说,他这几年显现出心理有问题,但他拒绝接受帮助。
据庭讯指出,李伟光分居妻子告诉警方,他曾因行为怪异入院治疗4天。
